福州市农******农村局于2025年6月25日在乌龙江仓山区六凤村水域查扣一艘长10.80米、宽2.20米的钢质采砂船舶,船上未悬挂船舶名号,未持有河道采砂许可证、船舶航行日志、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该采砂船舶所有人涉嫌未持有《河道采砂许可证》在闽江下游(福州段)违法采砂,在执法人员查获船舶后仍未到案接受调查和提供任何船舶有效证件。对此,我局******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闽江下游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第三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请船舶所有人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供船舶有效证件,并到我局执法支队三大队接受调查,逾期将按利用“无有效船舶证件”的船舶进行违法采砂予以依法处理。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湾边排滞闸站内
联系电话:0591-****** 联系人:朱先生
福州市农******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