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8000万套化妆品包材的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晚翠街5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自有厂房用于生产,总建筑面积11471.39m2,购置注塑机、丝印机等设备等装置,实施年产8000万套化妆品包材的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8000万套化妆品包材的生产规模。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气:注塑废气、调墨废气、丝印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5m高排气筒排放。 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进入曹宅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东阳江。 声: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烫金纸按照《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处置、利用和处置,废火花油、废润滑油、金属屑、废丝网、洗版废液、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油桶和废机油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5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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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