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华市实验动物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金华市金东区五联街299号 | 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是对食品药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的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承担浙江中西部地区制药企业和辖区内高风险产品的安全性检测。由于生物、医药等领域创新研究及相关产业发展的需要,2024年,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拟在金华市金东区五联街299号场地内,建设动物实验楼1幢和动物实验辅助楼1幢,建设内容包括动物饲养区、动物实验区、实验室及数据处理室等(不含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为金华市实验动物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了生物、医药等行业的快速发展。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气:动物房废气:经活性炭颗粒高效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DA001;实验有机废气:经活性炭颗粒高效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DA002;生物实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过滤器处理后在实验室内通风排放。 水:生活污水、实验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实验废水(动物笼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器具后道清洗废水、灭菌器排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管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金华江。 声: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废气处理活性炭委托活性炭再生单位代为处置,实验室废液(含前两次清洗水)、废弃一次性用品、废紫外灯灯管、化学试剂包装物、废高效过滤器滤芯、污泥、动物尸体等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一般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外卖综合利用;废垫料、动物粪便、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5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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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