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卫星水库片区农业产业扶持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永发改投﹝2025﹞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街道、五间镇、临江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提灌站8座、改建提灌站5座,新建200m3高位水池34口,铺设管道DN50-DN315管道106.1km,泥结石耕作道10km,硬化3.5m宽生产便道1.02km,桃树换苗300亩,放水桩1242个,喷头450个。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3384.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41.19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含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编制),以及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等文件。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招标人: | ******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心) | 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273号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6号一区12幢附41号 |
联系人: | 梁老师 | 联系人: | 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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