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1、文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项目名称 |
文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变电站位于九江市德安县城东共安大道北侧;输电线路全线位于九江市德安县宝塔乡、共青城市甘露镇境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九江供电分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新建文华110kV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1×50MVA,采用全户内布置,110kV出线间隔3个;宝塔-露西线π入文华变110kV线路工程:①宝塔-文华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宝露线08#塔小号侧附近,终点为文华110kV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5.57km,其中单回路架空段长4.1km,单回路电缆段长1.47km。新建杆塔18基;②露西-文华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宝露线08#塔大号侧附近,终点为文华110kV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5.67km,其中单回路架空段长4.2km,单回路电缆段长1.47km。新建杆塔18基;本工程拆除原35kV文华站1座和原110kV宝露线0.5km,拆除宝露线#08直线铁塔1基。 本工程总投资9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占总投资的0.8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预测评价结论:通过类比得出,文华110kV变电站工程建成投运后,变电站四周围墙边界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要求。 ******居民区,离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限值要求;架空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离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为10kV/m的限值要求。 电缆线路预测评价结论:本项目110kV电缆线路运行时,离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限值要求。 经预测,所有敏感保护目标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相关噪声理论预测结果可知,拟建110kV变电站投运后,变电站四周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输电线路的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的贡献很小,对当地环境噪声水平不会有明显的改变。本项目投运后,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能够满足其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变电站运行期定期巡查维护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不直接外排。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工程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变电站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变电站定期巡查维护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废旧蓄电池HW31以及事故废油HW08。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水及废铅蓄电池产生后由公司物资部门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贮存。 6、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运行期间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变电站内变压器油外泄污染环境。本项目在变压器所在四周设封闭环绕的集油沟,并设置具有油水分离功能的事故油池一座,设计事故油池容积可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项目产生的事故废油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选择导线的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保证地面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符合标准;导线对地高度及交叉跨越控制距离应严格满足《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中相关要求;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变电站周围及输电******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做好变电站电磁******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合理选择导线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加强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设备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及蓄电池更换时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厂家回收处理。 4、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在变电站内新建1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6.9m3,具有油水分离功能,并做好事故油池及连接管道的防腐防渗措施,可以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要求。事故油池中收集的事故废油或检修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项目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 (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