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1、九仙岭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项目名称 |
九仙岭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九江市德安县宝塔乡、共青城市甘露镇、金湖乡境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九江供电分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①露西-文华π入九仙岭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待建露西-文华110kV线路工程在昌九城际东侧预留双回路终端塔,终点为拟建220kV九仙岭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2.5km,全线采用双回路架设。新建杆塔8基。 ②甘露-双塘π入九仙岭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110kV甘双线28#附近π接点,终点为拟建220kV九仙岭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1.9km,全线采用双回路架设。新建杆塔10基。 拆除原110kV甘双线28#杆塔1基,拆除导线0.2km。 ③九仙岭-文华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待建110kV文华变电站,终点为拟建220kV九仙岭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6.02km,其中双回路单挂架空线路段长4.9km,单回路电缆段长1.12km。新建杆塔20基。 本工程总投资42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1.0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预测:本项目110kV电缆线路运行时,离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限值要求。 ******学校、工厂等敏感区,离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限值要求;架空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离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为10kV/m的限值要求。 根据理论计算:本项目输电线路沿线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0.15kV/m~1.17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3.98μT~28.66μT,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输电线路的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的贡献很小,对当地环境噪声水平不会有明显的改变。本项目投运后,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能够满足其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工程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输电线路运行过程中没有固体废物产生,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居民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7m******居民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6m******居民房屋;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及排************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项目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 (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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