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
通讯地址:西安市周至县农商西街17号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
邮编:7104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砂石料综合利用及水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终南镇豆村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终南镇豆村,占地面积约11亩(7333m2),主要建设钢构生产厂房1座,购置破碎机、筛分机、水泥筒仓、搅拌机、洗砂机、传送带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在厂房内建设砂石料破碎生产线1条(年处理砂石料10万吨),所产砂石全部作为原料供水稳材料生产线使用,形成年生产水泥稳定材料15万吨。 | 废气:本项目物料的堆存装卸、输送和各生产工序等均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厂房内装配雾化喷淋装置,喷雾降尘;破碎和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以有组织形式排放;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经筒仓仓顶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严格控制车速,经洗车台冲洗,对厂区地面进行定期洒水、清扫等,可有效减少道路扬尘。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洗砂废水和车辆冲洗的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作肥田,不外排;洗砂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作洗砂工序,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工序,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入室、基础减振等减振降噪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泥饼均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手套抹布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