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就零星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零星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2.项目内容:提供零星工程项目(单项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年度送审金额约650万元。[最终送审以实际为准,采购人对最终送审金额和送审工程件数不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服务期限结束或送审累计金额达到本项目合同总金额时,合同终止(按先达到的为准)]
3.项目限价:90000.00元/年。具体计费方式为:按照苏建价协【2022】7号文《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竣工结算审核收费标准*投标报价费率=造价咨询费(投标费率不得高于75%),不同工程项目分别计费,按前述标准计算的单项咨询服务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后再乘以投标报价费率;单项咨询服务收费高于3000元的直接按所得数额乘以投标报价费率。同时年度最高收费总额为90000元(不足90000元按实际收费收取,超过90000元按90000元收取)。
注:即《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附件3的第1条的5000元单项最低标准不适用本招标项目。
4.采购期限:一年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可提供网络查询截图方便查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该投标单位;
3.项目造价师必须有土建、安装等相关专业。
三、其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特定资质证明文件。(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到报名单位预留的电子邮箱。
******医院8号楼一楼。
3.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7:30(北京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五、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医院8号楼二楼。
六、投标文件份数:2份(正本1份,副本1份)
七、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八、其它
******医院
2.地 址:靖江市中洲东路28号
3.联系方式:0523-******
4.联 系 人:高女士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零星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2.项目内容:提供零星工程项目(单项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年度送审金额约650万元。[最终送审以实际为准,采购人对最终送审金额和送审工程件数不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服务期限结束或送审累计金额达到本项目合同总金额时,合同终止(按先达到的为准)]
3.项目限价:90000.00元/年。具体计费方式为:按照苏建价协【2022】7号文《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竣工结算审核收费标准*投标报价费率=造价咨询费(投标费率不得高于75%),不同工程项目分别计费,按前述标准计算的单项咨询服务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后再乘以投标报价费率;单项咨询服务收费高于3000元的直接按所得数额乘以投标报价费率。同时年度最高收费总额为90000元(不足90000元按实际收费收取,超过90000元按90000元收取)。
注:即《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附件3的第1条的5000元单项最低标准不适用本招标项目。
4.采购期限:一年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可提供网络查询截图方便查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该投标单位;
3.项目造价师必须有土建、安装等相关专业。
三、其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特定资质证明文件。(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到报名单位预留的电子邮箱。
******医院8号楼一楼。
3.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7:30(北京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五、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医院8号楼二楼。
六、投标文件份数:2份(正本1份,副本1份)
七、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八、其它
******医院
2.地 址:靖江市中洲东路28号
3.联系方式:0523-******
4.联 系 人:高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