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建平县2022与2023年林地草地重叠施工整改工程已经由******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建平县林草重叠施工人工造林整改工程和2023年建平县林草重叠施工封山育林整改工程、2022年-2023年林草重叠施工整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平县境内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人工造林3312.4亩,封山育林3971.74亩,人工种草6189亩。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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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5、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3.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4万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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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7日。
2.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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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6.1本项目为网络电子开标。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开标平台及网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时间解密,招标人不予受理。6.2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开标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投标文件必须用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锁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6.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6.4中标人项目班子成员须到施工现场服务,未到施工现场服务的,招标人将取消合同并按违约处理。6.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注: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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