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市规划的透明度,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厂区建筑设计调整方案
项目位置:莱山区同和路以北,台海西路以东。
调整内容:将原方案调整为三栋厂房。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2262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3023平方米,3#厂房建筑面积1363平方米。
附图:总平面对比图及鸟瞰对比图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月28日
公示方式:1、现场公示 2、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
欢迎广大市民提******办公室(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需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我单位将对合理化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公示期结束后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邮箱:******
******办公室)
邮编:26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