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000-08387-003-001
二、合同名称:辽宁省水稻单产提升示范培训班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000-08387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示范班一期项目
五、合同主体
******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0号
联系方式:******067
******学院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建设南一路10号
联系方式:******1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 2025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 示范班一期项目第 003 包-辽宁省水稻单产提升示范培训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培育全省玉米产区高素质农民 50 名。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编制涵盖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能力拓展三类培训课程内容,主要采用课堂、现场和线上三种教学形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 120 学时(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 11 天)。其中: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能力拓展课设置比例为 2:6:2,课堂教学不少于 52 学时、现场教学不少于 32 学时、线上学习36 学时。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职能或资质;拥有自有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可容纳 50 人集中教学和食宿;具有完善的后勤组织管理保障体系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能力。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具备组织赴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优秀新型经营主体等优质实训基地开展实训考察的能力和条件,拥有专职教学******服务中心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学习、线上评价、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整理及工作总结等培育任务,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 100%上网、线上评价覆盖率 100%、学员满意度 95%及以上,培育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应具备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能力。2025 年 11 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93,750.00元
合同金额:293,75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19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