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原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中学新校区(高中部)坐落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奎璧村东西二路北侧,地块面积88023平方米,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田、荒地、两处住宅、十八处************中学新校区(高中部),目前地块尚未开工建设,地块现有建筑物尚未拆除。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926240°、北纬25.116737°,西侧为荒地、农田、西宅村、奎璧村,北侧为荒地、树林、农田,南侧为东坑村、庄厝村、农田,东侧为农田、荒地、树林、西亭村。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技术导则》(H25.1-2019)等要求,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筛等工作,并编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论
******中学新校区(高中部)用地面积为88023平方米,本次调查期******小学用地,本地块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染痕迹。
(3)通过XRF和PID对现场人为可到达区域的土壤进行了快速筛查,筛查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的砷、镉、铜、铅、汞、镍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总铬、锌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上述评价结果为全部达标。另,地块内土壤的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范围在0.177~0.392μmol/mol,与对照点差异值不大,检测数值总体较小。对地块内水池地表水进行监测,六价铬、总汞、总砷、铜、锌、镉、铅、镍均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
(4)通过历史卫星影像和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区域在2000年之前、2000至2020年为农田、荒地、十余处坟墓、一处水池;2021年为农田、荒地、两处铁皮房、约二十余处坟墓、一处水池;2022年为农田、荒地、一处住宅、三处铁皮房、约二十余处坟墓、一处水池;2023年至今为农田、荒地、两处住宅、十八处铁皮房、约二十余处坟墓、一处水池;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和倾倒、填埋等。
(5)地块未使用污水灌溉;根据访谈结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本地************居民区和村庄。
(6)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未开展过土壤及地下水监测。
(7)地块上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均************小学用地开发利用。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