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区城管局2025年职工工作餐服务(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姜堰区和谐酒店 | ******MA1N4B407A | ******街道前进路686号 | 82(均分制) | 84.6万元(10元/人)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区城管局2025年职工工作餐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冬华、黄春贵、李永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采购代理单位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50%向采购人收取,按收费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收费634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本级)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前进南路8号
联系人:仇亚莹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姜堰区杭州路332号
联系人:钱晨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晨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