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各有关中选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4-01)》《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微导丝等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S-HCDLCG2024-3)》《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LM-HD2024-01、02、03、04)》《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X-HC2024-02)》《三明采购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M-HC2024-1)》相关要求,我省拟定于2025年6月下旬开始执行相关批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现就做好执行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中选产品增补挂网及相关信息匹配
(一)产品类别。省际联盟乳房旋切针;外周介入微导管单件(含套装)、微导丝单件、明胶海绵、栓塞胶、栓塞微球 (空白和载药);血流导向密网支架、颅内球囊扩张导管、外周血管球囊扩张导管、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糖代谢、离子微量元素、血脂脂蛋白、肝功能、胰腺类、肾功能类检测试剂;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一次性活体取样钳/活检钳、一次性使用热活检钳等类。
(二)增补中选产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上述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清单内产品与系统内原中选及挂网产品信息进行梳理、比对,及时完成已挂网产品价格调整和未挂网中选产品的增补工作。请相关的中选生产企业按照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公告要求及时响应,按时完成相关操作。
(三)形成采购目录。省公共资源中心对上述类医用耗材所有挂网产品,统一匹配国家医保编码,注明“中选”、“非中选”、“非集采”标识,形成采购目录,于5月30日前反馈给省医疗保障局。
二、建立配送关系
配送关系建立由中选生产企业先行发起,需网下与相关配送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并分别通过网上填报方式于6月10日前完成(填报指南详见附件1)。完成网上配送关系填报后,视同配送关系建立。中选结果执行时,系统将进行配送关系自动关联,相关企业无需再行操作。各市需通过招采子系统,点击“耗材交易结算”模块,进入“目录查询”的“上报配送企业查看”页面,自行下载本市辖区内配送企业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供给辖区内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三、做好协议签订和预付金划拨工作
辽宁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范本详见附件2)签订工作通过网上查询信息、网下签订纸质版协议方式实施。各市医疗保障部门、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中选企业可通过系统查询中选产品清单和协议采购量(查询指南详见附件3)。各市医疗保障部门应于6月15日前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省属及驻辽军队医疗机构按属地化管理)与医用耗材中选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网下完成纸质版协议的签订工作。各市医保经办机构要在6月20日前依据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协议采购量,做好预付金的测算与划拨。未实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的地区,要将预付金划拨到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联系电话:******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
附件:
1、中选企业自主建立配送关系的填报方法
2、辽宁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范本
3、查询中选产品清单和首年协议采购量操作方法
******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