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县乡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通知》(11条)等文件精神,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泰州市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4年,我市完成了有规划发展村庄的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未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制定“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实现了乡村地区规划管理依据高水平全覆盖。由于上位规划的不断优化完善和村庄规划的弹性、预见性不够等原因,既有部分规划成果内容不能完全适应乡村地区发展的实际需求。因此,在规划执行过程中涉及用地边界、面积、位置,用地性质、规划控制指标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等情形的村庄规划修编需求较多。其中,有些规划修编保持了村庄空间布局的总体稳定,仅是根据上位规划或实际情况和现行政策要求,对村庄规划进行误差修正、局部优化、技术深化,需要简化优化相应的规划内容和审批程序,在保障规划执行严肃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提高服务保障效率。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14条,主要对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的适用情形进行细化分类,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成果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的适用情形
参照泰州市区详细规划动态更新办法,明确村庄规划动态优化包括勘误、技术修正,参考《云南省村庄规划动态调整管理规则(试行)》《莆田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等经验做法,梳理了省厅近期有关文件精神,细化明确勘误的3种适用情形和技术修正的8种适用情形。
(二)明确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的工作程序
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导向,明确了村庄规划勘误、技术修正的程序,引导进一步简化村庄规划勘误、技术修正流程。
(三)明确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的成果内容
明确了村庄规划勘误、技术修正的成果内容和要求,提出了技术修正专题研究报告参考框架,并区分是否涉及土地用途结构调整,在满足成果汇交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以实用为导向,尽量简化图件等内容。
三、出台意义
《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全市村庄规划管理工作。在保障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前提下,对不属于村庄规划修编的“勘误”“技术修正”******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关于印发《泰州市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24年,我市完成了有规划发展村庄的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未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制定“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实现了乡村地区规划管理依据高水平全覆盖。由于上位规划的不断优化完善和村庄规划的弹性、预见性不够等原因,既有部分规划成果内容不能完全适应乡村地区发展的实际需求。因此,在规划执行过程中涉及用地边界、面积、位置,用地性质、规划控制指标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等情形的村庄规划修编需求较多。其中,有些规划修编保持了村庄空间布局的总体稳定,仅是根据上位规划或实际情况和现行政策要求,对村庄规划进行误差修正、局部优化、技术深化,需要简化优化相应的规划内容和审批程序,在保障规划执行严肃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提高服务保障效率。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14条,主要对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的适用情形进行细化分类,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成果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的适用情形
参照泰州市区详细规划动态更新办法,明确村庄规划动态优化包括勘误、技术修正,参考《云南省村庄规划动态调整管理规则(试行)》《莆田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等经验做法,梳理了省厅近期有关文件精神,细化明确勘误的3种适用情形和技术修正的8种适用情形。
(二)明确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的工作程序
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导向,明确了村庄规划勘误、技术修正的程序,引导进一步简化村庄规划勘误、技术修正流程。
(三)明确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的成果内容
明确了村庄规划勘误、技术修正的成果内容和要求,提出了技术修正专题研究报告参考框架,并区分是否涉及土地用途结构调整,在满足成果汇交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以实用为导向,尽量简化图件等内容。
三、出台意义
《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全市村庄规划管理工作。在保障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前提下,对不属于村庄规划修编的“勘误”“技术修正”******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关于印发《泰州市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