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农业种植配套设施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胡路120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485平方米厂房,项目扩建后厂房总面积约905平方米,建设农业种植配套设施项目,主要从事食品行业污泥、残渣的综合利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料预混、翻垛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加强车间通风等条件下,各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通过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项目排放的臭气浓度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员工不在场地食宿,如厕依托社区公共厕所,不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3)固废 本项目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固废。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产生于铲车、翻耕机等机械加工设备与风机等辅助设备,通过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源生产设备、采用隔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