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丰和苑建设项目桩基施工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线上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FQX2025-09
2.项目名称:永丰县丰和苑建设项目桩基施工劳务分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工程概况:项目位于永丰县佐龙片区,北临北晖路,西临水渠,东临移动公司,南面为欧溪预留地。基地现状为耕地,较为平坦,场地地坪标高在 64.61~65.10m 之间,场地交通便利。工程为地上9层,地下1层,用地面积 5125.1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0947.5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150.2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797.28 平方米,拟建建筑工程平面单体形态 L 形,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的建筑物。
5.工程地质水文条件:详见公告附件(基坑支护设计图、工程勘察报告)。
6.施工工艺:基坑工程采用旋挖成孔灌注桩+双管高压旋喷桩止水帷幕支护方式;主体结构基础采用旋挖成孔灌注桩。
7.预算金额:883480.00元人民币
8.最高限价:883480.00元人民币
9.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YFQX2025-09 | 永丰县丰和苑建设项目桩基施工劳务分包工程 | 1 | 批 | 详见谈判文件 |
承包范围:本项目地基基础工程,采购人以劳务分包方式承包给具有地基基础工程(贰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的公司施工,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完成主体结构桩基和基坑支护桩、喷砼支护施工,并提供所有桩基和基坑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和辅材。
10. 合同履行期限:具备施工条件,进场施工之日起30天内完成。每延误一天处以1000元/天罚款,限额为中标价的2%。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是 R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精神,以上1.1--1.5条资格要求只需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即可,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中,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R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投标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由投标人代为声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贰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供应商拟派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岗位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房建专业施工员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房建专业质量员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提供以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7日,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人民政府网(******)、“******集团招投标”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报名方式: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
获取设计图纸及工程勘察报告方式:
链接:******/s/1_2sM34fN0gAMcfG4XLo2lw?pwd=6666
提取码:6666;登录网址下载获取。
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丰县佐龙大道******集团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伍仟******银行保函开具的对象为采购代理机构。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伍******银行保函或转账形式,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履约保证金在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无息退还。
3.拟派人员在中标后必须安排到现场履职,注册建造师每月驻场考勤时间不得少于22天,每缺勤一天罚款800元;安全员、房建专业施工员、房建专业质量员每月驻场考勤时间均不得少于25 天,每人每天缺勤罚款500元。
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并进场施工。如违反上述时限,处以5000元罚款,且采购人保留解除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的权利。
5.未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需要注册后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咨询QQ:******7、******37。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采用“见面”谈判方式,为线下开标,非电子招投标,响应供应商无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需到谈判现场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
7.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将资格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另附一份装在一个包装袋中供资格审查(可不密封)。
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详见谈判文件)
9.投标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工程谈判公告同时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人民政府网(******)、******集团招投标”微信公众号发布。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人民政府网和******集团招投标”微信公众号,供应商应密切关注网站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
七、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永丰县佐龙大道******集团4楼
联系方式:徐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永丰县佐龙大道******集团3楼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
3.集团纪委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