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卷烟配送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卷烟配送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509服务00018),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有限责任公司。现我公司就2025—2027年卷烟配送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卷烟配送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情况:标段一(弥勒)、标段二(蒙自)、标段三(建水)、标段四(文山)、
标段五(广南)、标段六(丘北)。
此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分布在云南省红河州及文山州不同县市,分别为不同车型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服务,各标段所涉及车型如下:
标段一(弥勒):轻型栏板货车(燃油),轻型厢式货车(燃油、纯电、插电式混动),轻型封闭式货车(纯电),重型半挂牵引车(燃油、纯电、插电式混动),重型集装箱半挂车;
标段二(蒙自):轻型厢式货车(燃油、纯电、插电式混动),轻型封闭式货车(纯电);
标段三(建水):轻型厢式货车(燃油、纯电、插电式混动),轻型封闭式货车(纯电);
标段四(文山):轻型厢式货车(燃油、纯电、插电式混动),轻型封闭式货车(纯电);
标段五(广南):轻型厢式货车(燃油、纯电、插电式混动),轻型封闭式货车(纯电);
标段六(丘北):轻型厢式货车(燃油、纯电、插电式混动),轻型封闭式货车(纯电)。
1.3服务内容及最高限价如下
1.3.1服务内容:
(1)对送检车辆进行完整的安全技术检验,包括:车辆唯一性检查、车辆特征参数检查、车辆外观检查、安全装置检查、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制动性能检验以及燃油和混动车辆涉及的排气污染物检测、对有道路运输证车辆涉及的等级评定等。
(2)对检验合格的车辆,出具合法有效、结论为“合格”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和检验合格标志(电子版)。
(3)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出具合法有效、结论为“不合格”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并告知不合格原因或整改建议。
1.3.2 最高限价
车型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含税,单位:元/辆) |
|||||
标段一 (弥勒) |
标段二 (蒙自) |
标段三 (建水) |
标段四 (文山) |
标段五 (广南) |
标段六 (丘北) |
|
轻型栏板货车-燃油 |
400 |
\ |
\ |
\ |
\ |
\ |
轻型厢式货车-燃油 |
500 |
700 |
500 |
460 |
600 |
460 |
重型半挂牵引车-燃油 |
800 |
\ |
\ |
\ |
\ |
\ |
轻型厢式货车-插电式混动 |
500 |
700 |
500 |
460 |
600 |
460 |
重型半挂牵引车-插电式混动 |
800 |
\ |
\ |
\ |
\ |
\ |
轻型封闭式货车-纯电 |
400 |
700 |
300 |
380 |
500 |
380 |
轻型厢式货车-纯电 |
400 |
700 |
300 |
380 |
500 |
380 |
重型半挂牵引车-纯电 |
600 |
\ |
\ |
\ |
\ |
\ |
重型集装箱半挂车 |
800 |
\ |
\ |
\ |
\ |
\ |
复检 |
安检第一次、第二次复检不收费,第三次开始按标准价10%收取; 排气检测第一次、第二次复检不收费,第三次开始按标准价50%收取。 |
不收取 |
不收取 |
不收取 |
不收取 |
不收取 |
1.4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5成果提交:出具合法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达到合同约定,满足询价文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银行开户许可证(已登记办理“多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2 报名标段一(弥勒)的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轻型栏板货车(燃油)、轻型厢式货车(燃油、插电式混动、纯电)、轻型封闭式货车(纯电)、重型半挂牵引车(燃油、插电式混动、纯电)以及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的检验检测资格及场地条件。
2.3报名标段二至标段六(蒙自、建水、文山、广南、丘北)的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轻型厢式货车(燃油、插电式混动、纯电)及轻型封闭式货车(纯电)的检验检测资格及场地条件。
2.4信誉要求:供应商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约或产品质量问题形成不良行为记录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市场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诺);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代理机构业务部门查询后提供给采购小组评审);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业务部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后提供给采购小组评审);供应商未在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由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2.5******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为准)。
2.6供应商向采购人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7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
2.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注明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应注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桃园路50******有限责任公司。可通过快递密封递交,收件人:李婷婷:******。
5.2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所有供应商参加开启会议。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桃园路50******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婷婷
电话:0873-******
时间: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