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庙岛-小黑山岛-大黑山岛供水管网连通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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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庙岛-小黑山岛-大黑山岛供水管网连通工程)设计已由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庙岛-小黑山岛-大黑山岛供水管网连通工程)旨在解决庙岛-小黑山岛-大黑山岛供水管网的淡水供应问题,通过铺设海底管道从大陆或其他水源地引水至岛上。项目拟用海域位于庙岛-小黑山岛-大黑山岛周边海域,涉及海底管道铺设、取水口及输水口建设等用海活动。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庙岛-小黑山岛-大黑山岛跨海引水管线工程及陆地相关工程,跨海引水管线采用内径250mmPE管,总长约7500m。招标范围:完成庙岛-小黑山岛-大黑山岛供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的现状调研,基础资料收集整理,上位及相关规划分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证,以及后续的技术及现场服务等相关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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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全部标段默认:1、同时满足第1.1项,第1.2项要求的资质条件 1.1、满足第1.1.1项,第1.1.2项,第1.1.3项要求的资质条件之一 1.1.1、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1.1.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 1.1.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1.2、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 2.联合体投标报名要求 全部标段: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所承担工作任务,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3.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被市******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山东”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不被接受。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默认:1.1、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其他 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涉及海底供水管道铺设专业领域,此类项目数量较少且专业性强,对设计单位的专业水平和技术人员要求较高。经前期市场调研,有类似海底供水管道铺设设计经验的单位较少,且一般为大型企业。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可能影响预期的服务质量,影响政府采购工程目标的实现,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不适宜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资源局,联系方式:******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19 19:00至2025-05-26 19: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发布媒介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7.其他 | ||||||||||||||||||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xzzxrj/123696.jhtml。 2.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10008。'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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