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芜湖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单位,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请意向单位于2025年5月27日上午9:00之前将报价表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盖章密封(一式五份)送至我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市政务文化中心A306),逾期不再接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芜湖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单位。
二、项目需求
根据******人民政府令第300号)、《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皖政〔2017〕12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芜湖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配合做好芜湖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工作。
三、投标单位工作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须在市委或省委政法委完成备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需提交的投标资料主要包括
1.报价表;
2.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
5.工作方案。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的评审
1.评审日期:2025年5月27日上午9:00。
2.评审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A319会议室。
3.******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科组成评审小组,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的前提下,经综合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标(若出现符合采购要求的2家或以上单位得分相同时,评审小组成员现场投票确定中标单位)。
4.分值构成
序号 |
分值 |
类别 |
备注 |
1 |
20分 |
项目报价 |
最低价为满分,依据报价从低到高排序,依次扣减5分,超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
2 |
30分 |
类似业绩合同(5分/份) |
类似业绩是指从事政策(或标准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类业务 |
3 |
50分 |
工作方案 |
|
六、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
七、成果要求: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成果须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市委政法委备案程序;
2.配合完成芜湖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八、采购人名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何非 联系电话:******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