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经开区东西部协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材料采购1个标段补遗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巴中经开区东西部协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材料采购1个标段,现作出以下澄清:
1.招标文件_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_投标人须知前附表_12 其他“(1)招标文件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招标文件与招标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清单为准。”更正为:“一、招标文件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二、招标文件与招标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清单为准。三、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_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的复印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更正为 2025 年 12 月16 日 10 时 00 分。
其余不变。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