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六安市人民路76号
******医院磨钻头(项目编号:LASZYY-SBGCB2025076)
四、采购项目类型:货物类
五、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我院耳鼻喉科因业务发展,需要采购一批磨钻头。
六、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术动力设备一套,用于耳鼻喉科手术中对于软组织的磨削和刨削处理,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厂家生产的磨钻头能与之配套。为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手术安全,只能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原厂磨钻头。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定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综上,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9号
十、公示期限: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十一、联系事项:
联系人:设备工程部汤老师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