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充电站充电桩设备OEM厂商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拟建项目位于石家庄市四区现有停车场内,本项目规划共采购充电桩设备(OEM模式)约630个,其中包含交流慢充充电桩设备、直流快充充电桩设备、分体式直流柔性充电堆设备。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服务周期:五年。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新能源充电站充电桩设备OEM厂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为制造商。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得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a.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b.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CA办理:登录河北CA官网(******)进行咨询办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3 09:30:00至2025-12-03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及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09:30至2025年12月03日09:00,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补遗、澄清及相关文件。招标人认为自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在电子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03 09:30:00,地点为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2 月 03 日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有限公司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新能源充电站充电桩设备OEM厂商项目一标段 | 投标人 | 600.0 |
| 新能源充电站充电桩设备OEM厂商项目二标段 | 投标人 | 600.0 |
| 新能源充电站充电桩设备OEM厂商项目三标段 | 投标人 | 600.0 |
| 新能源充电站充电桩设备OEM厂商项目四标段 | 投标人 | 600.0 |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获南路66号留营商务大厦B座6楼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英军 | 联系人: | 王卓 |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
| 网址: | 网址: | ||
| ******银行: | ******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