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神经内科重症监护室医用吊塔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神经内科重症监护室医用吊塔系统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001]zzgj[TP]******
项目名称:神经内科重症监护室医用吊塔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3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神经内科重症监护室医用吊塔系统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734,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院设备 |
医用吊塔系统-吊塔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74,000.00 |
- |
| 1-2 |
******医院设备 |
医用吊塔系统-吊桥 |
8(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经内科重症监护室医用吊塔系统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如果为以下类别产品应具备相应品类的相关证件:①所投产品为Ⅰ类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制造商相应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备案信息登记表》; ②所投产品为Ⅱ类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及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③所投产品为Ⅲ类医疗器械: 供应商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及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注: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类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可以为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签章,否则视为无效。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需对投标中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做出真实性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颐园街37号
联系方式: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451-******(转3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瑶、张鹏程
电话:0451-******(转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