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对2024至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项目进行比选,请比选人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后予以报价。
1.比选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10时整。本次采用不见面比选,比选人无须至现场出席。
******街道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4层2406会议室。
3.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下午15时前。
4.比选******有限公司******街道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4层2416财务室,逾期视同放弃报价。
5.比选人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6.标的及要求:
******有限公司。
6.2 2024年12月末资产总额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产总额(万元)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30,354,91.68 |
|
************集团公司财务部商定。
6.4在每年5月29日前出具前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税务代理报告。
******事务所自行承担。
6.6最高限价30万元(三年合计)。
7.本次报价含增值税,并以含税价格作为评选标准,比选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
7.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
******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纳税工作、鉴证年度纳税报告。
******事务所业务实力和工作信誉必须得到税务机关认可。
******集团公司协调税务机关处理相关纳税疑异事务。
7.5能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事务所须是经税务部门批准成立并具有不低于2A级的执业证书。
******事务所需在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为服务对象提供税务筹划、疑难事项协调解决达到节税或退税效果的,连续3年每年具有2个成功事例(比选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退税审核通知书作为证据)。
******事务所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担过3个国有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超过5亿元)的年度报表审计项目业绩(比选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合同文本复印件,)。
******事务所应指派具有10年以上税审执业经验作项目负责人,以执业证明或社保作为证明资料。
8.付款方式:年度审计每年支付一次,我司收到年度审计报告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转账支付审计费用。
9.评标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三年合计)。
10.中选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11.协议供货期间,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一方提出调整价格要求,在另一方作出答复前供货协议必须继续履行。
12.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有权将比选转为竞争性谈判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12.1比选人不足三人或有效比选不足三份。
12.2全部比选报价均高于招标人期望值。
12.3比选人超过3个,比选过程中,评委认为所有比选文件不具备竞争性。
12.4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不得参加比选。
附件: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