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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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砂料生产建设项目 | 栖霞市寺口镇北横沟村东北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在位于栖霞市寺口镇北横沟村东北现有厂房内建设砂料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两条生产线,并新增脱水筛、清水泵、渣浆泵等设备,增加水洗脱水等工艺,项目新建成品料棚(2座1层,占地面积共为1000m2,用于储存成品,为封闭料棚)、原料料棚(1座1层,占地面积为800m2,用于储存原料,为封闭料棚),技改后可年产90万吨砂料。 | (一)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给料、破碎、筛分、研磨废气和料仓废气,物料储运过程中产生的储运扬尘等。1#生产线中给料、破碎、筛分、研磨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料仓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2#生产线中给料、破碎、研磨、筛分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建筑石材重点控制区的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储运扬尘及未被收集的粉尘经采取洒水、喷淋抑尘、厂区道路硬化、设置密闭料棚及洗车平台、装卸料减少落差及自然沉降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标准要求。 (二)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物料清洗水经沉淀澄清一体机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水均不外排。 (三)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新增的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对声源采用消声、隔声和减振等措施,有效降低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布袋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泥饼、杂质分类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