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金华猪(金华两头******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金华猪(金华两头乌)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指南>的通知》(金市农通〔2024〕22号)和《金华市本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金市农通〔2023〕43号),经主体申请、区级审核、第三方机构审计、市级复核,现将金华市区金华两头乌生产经营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至4月9日。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
******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市双龙南街818号,邮编:321017。
******农村局,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市双龙南街828号,邮编:321017。
******农村局
2025年4月2日
金华两头乌生产经营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复核结果公示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政策执行期内新增生产经营贷款总额 | 利息合计 | 申请贴息资金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800 | 21.60 | 10.8 | |
2 | 合计 | 800 | 21.6 | 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