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布氏菌病活疫苗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陶弘景路5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有限公司在“泰州日报”进行了两次公示。 ******学院、东方小镇等处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高新数备〔2024〕151号),拟投资1500万元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陶弘景路5号现有厂区内建设布氏菌病活疫苗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在综合大楼二楼车间东北220平方原悬浮培养线拟建区域进行原液生产,在综合大楼一楼车间东北250平方原马利克液氮苗生产线拟建区域进行制剂生产;项目新增采购主要仪器设备30台(套),建成后形成年产布氏菌病活疫苗2000万头份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0m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林格曼黑度能中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相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动物房臭气浓度经现有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江苏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中臭气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废气经“水喷淋+干式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3中相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废气经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能达到江苏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中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废气产生,经自然通风扩散后,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7中臭气浓度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能达到《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氨和硫化氢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排放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TOC参照《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中生物工程类制药企业(含生产设施)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新通扬运河。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1)采购设备时对供应商提出噪音控制要求,尽可能选用低噪音的设备;(2)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3)根据生产工艺和操作等特点,将主要动力设备置于室内操作,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对较高噪声设备则加装消音装置,或配备基础减振设施;(4)在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集中管理、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5)加强噪声防治管理,降低人为噪声。从管理方面看,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污染:①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一次性耗材、废培养基、不合格品、检验废弃物、检验废液、检验废培养基、废动物垫料、动物尸体、污水处理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高效过滤器、倒罐废液、废活性炭和活性炭过滤棉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普通废包装材料、废LED灯管纯水制备废弃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其中普通废包装材料、废LED灯管出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弃物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