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有限公司#3炉末级一、二次风空气预热器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3炉末级一、二次风空气预热器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SDC-G-******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本次招标范围为: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44.63万元
4、最高限价:44.6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经招标方开箱验收合格后通知中标方进行施工,工期15天。具体安装时间以甲方的最终通知为准。
6.付款方式:(1)所有部件运抵现场且招标方完成开箱检验后,由中标方开具合同价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票,票到后招标方付款至合同价款的40%。
(2)中标方安装调试完成后,招标方开展试运行及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方付款至合同价款的90%。
(3)剩余合同价款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由招标方支付质保金(无息);如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可对质保金进行扣减或按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5年5月-2025年7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2025年5月-2025年7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 5-7 项,并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和锅炉安装许可证(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栋16楼)
3.方式:投标人需携带报名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外地投标人可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报名(开标时将报名资料交付代理人员)(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同时需与代理人员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9月2日14: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14: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开发区金山路******集团大厦三楼西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25年9月2日14:3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扬州市开发区金山路******集团大厦三楼西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所“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国企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并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联系电话0514-******,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3. 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公司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沈一焕
电 话: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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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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