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县振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312-411422-04-01-938033,******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睢县振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EPC。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079号;项目编号:睢建招管【2025】008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睢县振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位于中央大道东侧、复兴路北侧、康乐路南侧,占地约72.88亩,总建筑面积181340.3平方米。
2.4建设地点:项目拟建于中央大道东侧、复兴路北侧、康乐路南侧。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睢县振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二标段:睢县振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设施采购安装、施工、交(竣)工验收、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及相关费用。
二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7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54059.39万元,工程费用约47657.17万元,其中专项债资金36000万元,财政资金配套 11657.17 万元。
2.8计划工期:
一标段:工期:720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720日历天)。
2.9工程质量标准:
一标段: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
监理要求: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要求。
2.10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约47323.57万元。
1)施工费招标控制价:100%
2)勘察费招标控制价:50元/米
3)设计费招标控制价:15元/㎡
二标段: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工程中标合同价的0.7%(约333.6万元)。
2.11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人员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1.4信誉要求:
3.1.4.1 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查询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于投标文件中。
3.1.4.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 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于投标文件中。
3.1.4.3 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1.4.4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 其他要求:
3.1.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1.5.2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勘察、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2.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2.4信誉要求:
3.2.4.1 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查询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于投标文件中。
3.2.4.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 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于投标文件中。
3.2.4.3 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2.5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10日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 五 开标席位(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10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5.7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2024-12-24(V6.8.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银行汇款的方式。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10日0时00分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9日17时00分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财政局院内410室
联系人:刘朝辉
电 话:******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4楼421-430
联 系 人:郭靖华
电 话:******
******办公室
联系方式:******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