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白治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市场化管理服务(二期)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5-19
采购人(全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新晃侗族白治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市场化管理服务(二期)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新晃侗族白治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市场化管理服务(二期)
3、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7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新晃侗族白治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市场化管理服务(二期)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05800元
合同金额大写:柒拾万伍仟捌佰圆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详见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项目实施工期:详见合同附件
地点:详见合同附件
方式: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
2、1、合同总额:7058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万伍仟捌佰圆整。
2.养护质量的检查、评定甲方按照《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市场化运作考核评分办法》标准,按季度对乙方日常养护内外业进行检查验收,按每年9月1日对乙方承包路线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评分。
3.养护管理服务费的支付
甲方每季度进行县级日常养护巡查对乙方管理服务公司进行季度考核,依照季度考核结果按比例支付相应管理服务费,对季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而乙方未整改到位的依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2022年3月30日颁布的《公路日常养护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试行)中预算造价对养护管理服务费测算扣罚,最终扣罚依据以甲方下发正式文件为准。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时生效,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4月1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杨慧志 | 法定代表人:周旭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山路70号 | 地址: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渌水大桥旁一层107 |
| ******银行: / |
| 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