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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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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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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办公室)2501-410173-04-01-9191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一期监理

2.2项目编号:HKG-JS-******6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至园博园东七路,南至思存路,西至孙武路,东至园景街

2.4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240000平方米(约360亩),总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190亩,计容建筑面积67166.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552.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宿舍、配套服务用房、校级办公、展厅、食堂后勤、体育用房、会议中心、培训楼、垃圾房、大门、门卫、开闭所及室外配套。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图纸审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范围内的建筑安装施工、设备采购、精装修、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网等所有内容的监理服务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本项目范围内是指项目总包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6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移交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监理延期费用。

2.7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达到国家和省市验收标准。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及以上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2)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

注:上述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0101 -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注:①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或行贿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②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00900分至202505301700(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0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涉及到的营业执照、资质******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人:高女士

   话:0371-******

******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联系人:梅林、谢静文、张振琦

联系电话:0371-******

   箱:******

******建设局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人:王老师

   话:0371-******

邮箱:******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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