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打造研学品牌及视频拍摄事宜-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FZ2025-XM0512C1(招标文件编号:JXFZ2025-XM0512C1)
******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打造研学品牌及视频拍摄事宜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湖里大道1号中航技4号厂房二层东部分201室之五
中标(成交)金额:2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有限公司 | ******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打造研学品牌及视频拍摄事宜 | 厦门市翔安区(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119宣传月******消防日前完成启动仪式及相关配套执行(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研学品牌活动:2025年11月—12月期间完成4场研学活动(具体时间需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所有实验物料及设施需在首场活动前7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荣忠、洪冀宁、郑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 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0―100] 1.5% 注: (1)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代理服务费按照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若按上述标准计算完后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则采购代理机构按3000元计取。(付款时请备注:“JXFZ2025-XM0512C1采购代理服务费”) (2)成交供应商须凭成交通知书原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并最迟应于合同签订前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每日按采购代理服务费的0.1%计取违约金。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银行厦门建发大厦支行 账号:******249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22499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林婧雯******
联系方式: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1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林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颖
电 话: ******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