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翔-竞争性磋商-XM2025-TZ5245 2025年金鸡电影创投大会、金鸡电影论坛导录播摄制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M2025-TZ524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金鸡电影创投大会、金鸡电影论坛导录播摄制服务(招标项目编号:XM2025-TZ524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万元,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025年金鸡电影创投大会、金鸡电影论坛导录播摄制服务、数量:1项、简要技术要求:2.1负责金鸡电影创投大会、金鸡电影论坛所有活动的导录播及成片剪辑服务;2.2负责******电视台标准录制和后期制作;2.4 负责金鸡电影创投大会后期宣传片制作,金鸡电影论坛编导演论坛开场视频制作鼓浪屿论坛宣传片制作;2.5金鸡报晓之夜全程录制;2.6其他相关物料,包含导录播资料存储硬盘、硬盘座等,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01(2025年金鸡电影创投大会、金鸡电影论坛导录播摄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01(2025年金鸡电影创投大会、金鸡电影论坛导录播摄制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合格的供应商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服务的,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供应商具备应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4)响应文件签字代表即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响应文件签字代表即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5)供应商单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磋商小组将在资格审查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上述列入名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评审时,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和“信用中国”网站(******)获取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8)供应商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其响应货物或服务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响应: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夫妻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供应商不得与本次磋商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指:(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夫妻关系的不同公司;(2)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磋商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响应。
3.6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响应行为并作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报价等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磋商响应或者成交;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磋商响应;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响应事宜;
(8)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13)不同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采购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项目答疑会、交纳或退还磋商保证金、参加磋商的;
(15)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咨询电话:蒋小姐0592-******;邮箱:******;传真:0592-******-6969。地址:******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报价文件(含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报价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4:3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4: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
******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厦门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
账号:************4219;
3、******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厦门招投标网》(网址:******)等媒体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4、友情提醒: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发邮件至******。
(2)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付款时务必注明“招标编号+用途”(比如:XM202X-TZXXXX标书款)。
(3)******,收到登记资料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需纸质版,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邮寄,邮费需到付。
(4)标书款及项目中标单位服务费等发票均以邮件方式发送至购标指定邮箱。
(5)欢迎投标人(报价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购买、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态度的投诉请联系综合部黄经理(电话:0592-******),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晃岩路35-6号B单元
联 系 人:王小姐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林晓鹏、黄佳仪
电 话:0592-******、******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