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7月07日
项目编号:******13
1.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就本工程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上海市民政局2025年空中养老顾问项目
(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36万元。
(3)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内容划分):(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服务内容:
承担2025年“空中养老顾问”节目播出和运营工作,包括节目设计、宜传推广、运营及管理工作。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止。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要求)
2.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4)供应商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报价最低且响应文件不存在被判为无效项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在2025年07月07日16:00至2025年07月14日16:00******有限公司网站(******),上传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在线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电子发票系统将自动发至供应商登记的邮箱。
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从采购公告栏搜索相应项目进入在线领购采购文件流程。潜在供应商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首次使用该网站需进行免费注册。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响应处理。
5.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09:30时(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一会议室(1901)
(2)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单独携带一份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则无需提供)。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开招标信息。
8. 其他事项
本项目为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采购人:上海市民政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俞蓓琼、雷高鸣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