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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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回澜花苑项目总承包电梯货物已经由靖江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靖行审备[2023]837号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回澜花苑项目总承包电梯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老城区西北区域,是靖江市旧城改造3号地块。南临精亚新天地,西临新建路,北临安宁路。 2.2工程规模:小型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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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收到甲方要求后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电梯条件图,电梯设备到现场,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设备总价的 30%的价款。指导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并向甲方交付技术资料。设备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甲方获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设备总价的 97%的价款。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通过质保验收后甲方支付剩余价款。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投标人如为其授权的代理商须取得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本条款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有限公司(KONE),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所有品牌的曳引机、门机、控制柜主板变频器(一体机)必须为原厂原品牌原产地、欧美日进口。未选用原装进口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意:招标人同意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投标文件未明确所选产品品牌的,作无效标处理。
(4)如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级及以上】(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消防员电梯)】(新证);
(5)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生产厂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消防员电梯)】(新证);②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 C 级及以上(含安装、维修)】(旧证)或行******消防员电梯)】(新证)。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 |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投标报价: 45 分 技术响应: 30分 商务响应: 5分 售后方案: 10 分 供货方案:10分 注: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8%。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4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45)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技术响应 (30)分 | ||
曳引机性能(14分) | 4分 | 曳引机能效等级为1级,热试验实测温升<40K,得4分;曳引机能效等级为1级,热试验实测温升在40K(含40K)-50K之间,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厂家永磁同步电动机(永磁同步无齿轮电梯曳引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者不符的不得分)。 | |
3分 | 曳引机主要部件受力安全系数测试,可承受10倍安全系数得3分,可承受6倍安全系数设计,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厂家曳引机主要部件受力安全系数测试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者不符的不得分)。 | ||
4分 | 曳引机主机制动器轿厢内按215%额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并保持60分钟,得4分,曳引机主机制动器轿厢内按200%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并保持60分钟,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厂家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且检测机构需具有ILAC-MAR认证和CNAS认证,未提供或者不符的不得分)。 | ||
3分 | 曳引机电动机通电持续率(工作制)S5-50%,得3分,曳引机电动机通电持续率(工作制)S5-40%,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厂家曳引机(驱动主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及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者不符的不得分). | ||
控制柜 (4分) | 控制柜柜壳防护等级 (4 分)
| 控制柜柜壳防护等级IP55,得4分。控制柜柜壳防护等级IP42,得2分。(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厂家控制柜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及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者不符的不得分)。 | |
动作寿命(6分) | 2分 | 曳引机使用原厂原品牌制动器,制动器可靠性试验达到2000 万次及以上得2分,制动器可靠性试验达到 1200 万次及以上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厂家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检验地点不得为制造单位,检测机构需具有ILAC-MAR认证和CNAS认证,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 |
4分 | 电梯轿门锁动作寿命≥700万次,层门锁动作寿命≥850万次,并提供门锁独立测试报告,得4分,电梯轿门锁600万次≤动作寿命<700万次,层门锁750万次≤动作寿命<850万次,并提供门锁独立测试报告,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厂家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且检测机构需具有ILAC-MAR认证和CNAS认证,未提供或者不符的不得分)。 | ||
产品安全性(3分) | 3分 | 得ANSI/ESD S20.20-2021电梯电控系统的制造与销售认证证书的得3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未提供或者不符的不得分)。 | |
实验能力(3分) | 3分 | ******委员会认可的中心实验室,有1个实验室得1分,有 2 个及以上实验室得 3 分。(提供中心实验室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 |
2.2.3(3) | 商务响应 (5)分 | 1、对招标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及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响应,需提供相应承诺函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星级维保(4 分): 投标单位在项目实施地获得市场监******管理局颁发的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证书(适用于项目实施地):四星及以上得4分,三星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4 分,不重复计分。(******管理局颁发的星级评定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要求的均不得分)。 | |
2.2.3(4)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服务(10分) | 1、制造商投保《公共及产品责任险》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人民币 14000 万人民币的得4分;>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得 2 分;>人民币 9000 万元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制造商在有效期限内保险凭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外币兑换汇率按开标日之汇率)。 2、根据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详细分类预案,包括具体步骤与措施等进行评分,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本项共6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2.2.3(5) | 供货方案 (10)分 | 管理方案 (2)分 | 管理方案:明确项目管理体制、责任分工,项目沟通机制、决策机制等;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应急预案(3)分 | 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完善的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等;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
供货保证措施(5)分 | 实施方案、安全施工:实施内容和进度要求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要根据现场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按时保质的情况下完工;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
注:评审时,由各评委单独打分,该项总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投标人供货方案的最终得分。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靖江市江平路230号 | 地址: | 靖江市新天地滨江花园小区东门北侧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陆工 | |
电话: | 电话: | 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