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220千伏冀州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339******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有限公司220千伏冀州变电站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2.2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5-227
2.3项目概况:
(1)电气部分
主变压器:规划最终规模3×240MVA,本次招标实施规模2×240MVA,电压等级为220/110/10kV;
220kV出线:规划最终规模8回,本次招标实施规模4回;
110kV出线:规划最终规模16回,本次招标实施规模10回;
10kV出线:规划最终规模42回,本次招标实施规模28回;
无功补偿:按每台主变10kV侧配置3组8Mvar并联电容器组和2组10Mvar并联电抗器。
10kV接地变:远期规模配置3台1000kVA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本次招标内容为10kVⅠ段、Ⅲ段母线各配置1套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接地变容量为1000kVA,含站用电容量500kVA。
(2)建筑部分
配电装置楼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两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两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出线采用电缆隧道。
配电装置楼地上一层设10kV配电装置室、GIS室、主变压器间、蓄电池室、二次设备室、电抗器室、散热器室、接地变室。地上二层设电容器室、工具间、资料室、备用间。
2.4招标范围:包括220千伏冀州变电站土建工程施工和电气设备采购、安装(包括基建用电、三通一平、完成变电站送电所需必要协调等工作)。
2.5建设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竹贤北路与竹贤东街西南侧。
2.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
2.7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与接入电网系统相关的电网公司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及与接入电网系统相关的电网公司现行设计技术规范及设计管理规定,保证工程满足国家、行业及与接入电网系统相关的电网公司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2.8设备及装置性材料:符合现行国家、电力行业规范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2.9安全文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争创国家或地方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具体目标:
(1)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2)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严防轻伤事故。
(3)不发生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及有人员责任的设备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业主单位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2.10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
施工专业: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国家能源局相关******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设备采购专业:本项目主变压器须由投标人生产,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制造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生产情况、购置或租赁用于生产的设备发票等。
3.3项目经理要求(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项目经理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4业绩要求:
3.4.1 投标人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电压等级在220千伏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或变电工程或升压站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2 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完成过单项合同电压等级在220千伏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或变电工程或升压站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施工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相应合同不低于100万元的发票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对应发票查验截图。
或者:
中标公示公告网页截图: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电力(或能源)企业相关网站。
(3)如合同不能体现项目特征(如输变电工程等特征)、电压等级的,可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资料或甲方开具的证明材料作为佐证;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提供竣工验收资料(至少有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三方主体盖章)。
(4)投标人施工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3.4.3 投标人设备供货业绩(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中承担设备供货任务一方的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220千伏及以上主变压器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相应合同不低于10万元的发票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对应发票查验截图。
或者:
中标公示公告网页截图: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电力(或能源)企业相关网站。
3.5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3.5.1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5.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3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对于投标人******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联合体内部成员之间除外)。
3.6.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专业主体工作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8日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平台操作手册及相关文件合集》。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QB-2#东单元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371-******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田亚亚、孙国栋、袁芙蓉
电话:0371-******、0371-******
******有限公司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投诉电话:0371-******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