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A************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澄靖园区科创园项目已经由******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名称:澄靖园区科创园项目]澄靖管备[2024]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澄靖园区科创园供配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地点: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 2.2工程规模:本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26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规划在项目地块内建设2栋7层服务型公寓、5栋3~4层研发设计楼、1栋12层类高层研发设计楼、2座地下车库,1栋4层配套用房、含食堂及物业用房。同步建设园区内配套水、电、气,园林绿化等附属工程等项目。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
|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不含预留金、暂列金额)的20%,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合格并送电后付至合同价的80%,完成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质保期满后结清余款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2)本项目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取得变压器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授权书中需明确所代理货物的型号);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货物的同一型号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货物的同一型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授权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制造商授权的所有经销商(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本项目变压器推荐品牌:江苏天威、镇江永能、常州太平洋、江苏北辰互邦、江苏鼎鑫、无锡市电力变压器、南通海王。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变压器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变压器品牌可在以上推荐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经招标人加盖公章的书面同意书。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技术参数响应表 |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盖章。 | ||
工程量清单 | 1.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2.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列金额(预留金)、专业工程暂估价; 3.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不可竞争费费率及计算基础。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 | 无本章3.2.2所列情形之一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分 商务响应:10分 售后服务:10分 供货方案:15分 业绩:5分 注: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6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为6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商务响应 (10)分 | 企业实力(10分) | ①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变压器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2分,最高得8分。 ②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变压器生产厂家取得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 注: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2.2.3(3)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服务车辆及服务电话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严谨、要素齐全的。评委横向比较各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 注:建议不超过15页,超过1页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总分为止。 |
2.2.3(4) | 技术标文件(暗标) (15)分 |
供货方案(1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工作计划、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安全保障、应急处理等进行综合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 注:建议不超过60页,超过1页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总分为止。 |
2.2.3(5) | 业绩 (5)分 | 类似业绩 (5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变压器生产厂家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有一个得2.5分,满分5分。 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50万元的供配电设备供货业绩或供配电工程。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书。 (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需能体现相关信息,业绩证明中的指标以合同约定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相关指标, 则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未体现不得分)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澄江路88号 | 地址: | 江阴市人民东路651号三楼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 联系人: | 李军 | 联系人: | 陈斐 |
| 电话: | 0523-****** | 电话: | 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