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常州孟河埔笙中医诊所的申请,拟批准予注销该诊所,其《中医诊所备案证》作废,现将拟注销内容公示如下:
诊所名称 |
备案文号 |
编号 |
诊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常州孟河埔笙中医诊所 |
XBQZYZSBAZX******01 |
MAC778X******19D2182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富民花园26号 |
王建娣 |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新北区卫生健康局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