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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靖江中石油昆仑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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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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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靖江天然气利用项目
靖江市新桥镇新柏村沿江公路东侧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拟从与靖江交界的泰兴市引进天然气气源,于靖江市新******有限公司拟建的5.5km高压管道(dn400、4.0mpa),交接点为泰兴和靖江交界处;下游接天力燃气高压管道高压管道(dn400、4.0mpa),交接点为天力燃气预留埋地截断阀,管道起点120度3分1.487秒,32度0分49.320秒;管道终点120度3分3.895秒,32度0分38.483秒。
(一)按************人民政府令第77号)等法律法规,项目工程设计******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全线涉基本农田、河渠地段采用定向钻顶管穿越方式,一般地段采用管沟开挖敷设方式,如涉及电力、电信等地上、地下管线及雨污水管网等,须经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防治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噪声污染和生态破坏等。
管道工程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已有道路,施工营地充分利用民舍,施工场地须设置在划定的作业带范围内,减少对农田的占用和土壤扰动。合理设置土方堆放场地,土壤剥离须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临时苫盖”等措施。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须定期检修,严防施工油类进入水体。清管、试压、冲洗等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及车辆冲洗,严禁排入水体。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各地既有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排放或利用。定向钻穿越施工场地须设置泥浆临时排水沟和沉淀池;对施工造成的农业、土壤等不利影响须采取合理补偿措施、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用毕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和耕地复垦。
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大气防治应急响应措施。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行驶时间及路线,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对运输车辆清洗车轮、及时清理散落泥土。加强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配备洒水车、挡风板、蓬布等防尘设备,采取遮盖、防风、洒水等方式,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堆放、定向钻穿越、管沟开挖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施工期场地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 4437-2022)。
施工废焊条、废防腐材料等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再利用;定向钻穿越产生的泥浆和施工废水沉淀池中的污泥,干化后运至指定的淤泥渣场填埋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三)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建设,避免次生环境安全隐患。严格执行管材选用、焊接工艺、焊后质量检验及管道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加强运营过程中管道设施的检查和维护,避免因天然气泄漏引发燃烧爆炸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工程特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控制天然气无组织排放。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施工期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强化运营环节的事故防范。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施的检查维护,配套足够的应急物资,特别是有毒有害气体泄露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物资要保障到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切实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
按相关规范强化管道防腐设计、施工与管理。运行期按相关规定配备专用指挥和调度通讯系统、相应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应急环境设施等,配备完善的泄露监测、报警、应急装备与物资等,加强管线巡视、检查、测试,并保障安全自控系统、预警监测系统良性运转。
(七)道路红线范围内埋设的燃气管道埋深须采取提高管道设计系数、增加管道壁厚、加大埋深、提高防腐等级等措施以增强管道抵抗外部可能造成破坏的能力。
(八)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噪声等的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2
s229靖江城区段改扩建工程
靖江市城南园区、江阴-靖江工业园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s229靖江城区段改扩建工程,北起于靖江互通,向南终于s356,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快速路功能,设计速度80km/h,按照主辅路形式进行改扩建,主路双向6车道,辅路双向4车道。全长约5.6km。途经城南园区、江阴园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全线设置3处互通式立交,养护工区1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迁改、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照明工程(含供配电)、景观绿化、环保工程、其他工程(改河、改路等)等工程。
(一)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二)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渣量。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表层土壤耕作层应进行剥离和保存,用于复垦和绿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落实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
运营期全线采用sma路面,落实《报告表》所列安装声屏障等噪声防护措施,并加强噪声监测,避免噪声扰民。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划定建筑物与公路的控制距离,并配合规划部门做好公路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加强对沿线敏感点噪声的跟踪监测,在公路运营远期对沿线声环境影响范围扩大的情况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进一步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公路沿线敏感目标声环境功能达标。
(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场地出入口对轮胎及车身进行冲洗;运输车辆车厢配备顶相或遮盖物,运输垃圾、弃土、砂石的车辆必须实行密闭式运输;散货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并控制堆垛堆存高度;土方、黄沙堆场采取定期洒水措施,并配备篷布遮盖;石灰、水泥等物料贮存在三面封闭堆场等。工程采用外购沥青混合料,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
(五)做好水环境污染防治。严禁将钻孔灌注桩的出渣及施工废弃物、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向施工水域或雨水管网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严禁在河道内随意倾倒废石、废渣、建筑垃圾等。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优化土石方平衡,加强弃渣土综合利用设计,尽量减少弃渣量;妥善保存路基开挖表土,用于后期临时占地和施工迹地的植被恢复,施工期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裸露边坡、临时占地等进行生态恢复,对临时占地要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植被恢复应注意生物多样性,尽量选用当地物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确保生物安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机修维修含油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项目采取设置警示标牌和监控系统等措施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制订专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
(八)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九)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沿线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十)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十一)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应当按《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开展相应的调查或治理修复等活动,确保用地满足相应的环境标准。
(十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
s356靖江西互通衔接段改扩建工程
靖江市江阴-靖江工业园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起于现状s356省道与人民南路交叉口东侧,沿现状s356省道向西,于人民南路东侧起桥,主线采用高架形式跨兴业路、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城西大道、联泰路后、止于联泰路西侧,其中江阴靖江长江隧道与本项目设置单喇叭互通式立交(互通名称为靖江西互通)。改扩建工程全长约4.3km,其中靖江西互通约1km(k33+149.1~k33+276.1)高架不在本项目工程范围内,但地面辅道属于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管线综合、交通设施工程等。
(一)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二)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渣量。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表层土壤耕作层应进行剥离和保存,用于复垦和绿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落实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
运营期全线采用sma路面,落实《报告表》所列安装声屏障等噪声防护措施,并加强噪声监测,避免噪声扰民。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划定建筑物与公路的控制距离,并配合规划部门做好公路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加强对沿线敏感点噪声的跟踪监测,在公路运营远期对沿线声环境影响范围扩大的情况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进一步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公路沿线敏感目标声环境功能达标。
(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场地出入口对轮胎及车身进行冲洗;运输车辆车厢配备顶相或遮盖物,运输垃圾、弃土、砂石的车辆必须实行密闭式运输;散货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并控制堆垛堆存高度;土方、黄沙堆场采取定期洒水措施,并配备篷布遮盖,避免对敏感区域空气环境造成污染。混凝土搅拌站原料全封闭式进仓,搅拌机全封闭设置并配套除尘器,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949-2021)限值。临时混凝土搅拌站仅为本工程使用,混凝土不得外售;本工程沥青混合料采用外购,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沥青拌合站。
(五)做好水环境污染防治。严禁将钻孔灌注桩的出渣及施工废弃物、水上平台人员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向施工水域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严禁在河道内随意倾倒废石、废渣、建筑垃圾等。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优化土石方平衡,加强弃渣土综合利用设计,尽量减少弃渣量;妥善保存路基开挖表土,用于后期临时占地和施工迹地的植被恢复,施工期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裸露边坡、临时占地等进行生态恢复,对临时占地要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植被恢复应注意生物多样性,尽量选用当地物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确保生物安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机修维修含油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项目采取设置警示标牌和监控系统,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主线行驶等措施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制订专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
(八)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九)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沿线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十)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十一)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应当按《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开展相应的调查或治理修复等活动,确保用地满足相应的环境标准。
(十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 邮箱:******
******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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