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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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块概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位于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经济开发区后湖产业园,遵宝公路南侧,主要从事登高设备、挤胶枪、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零部件加工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占地面积为66648m2,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34'56.948",北纬39°52'4.679"。企业生产规模为:年产挤胶枪1000万件、梯凳等小型登高设备50万件,所属行业类别为:C3311金属结构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360表面处理。
该企业首次被列入唐山市2025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依据《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对该地块进行2025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2 地块调查结论
(1)土壤
******有限公司地块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位,获取地块有代表性土壤样品13组(含2组平行样)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GB 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目45项+pH、锌、总铬、钴、硼、石油烃(C10-C40)、甲醇,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①与筛选值进行对比:
各土壤点位中pH、砷、镉、铜、铅、汞、镍、锌、铬、钴、石油烃(C10-C40)、有效硼均有检出,其中砷、镉、铜、铅、汞、镍、钴、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检测值均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pH、铬、有效硼无评价标准,暂不评价;其余检测因子全部未检出。
②与对照点检测值进行对比:
地块内各土壤与对照点有检出因子一致,地块内点位BT2-003、CT2-003的锌检测值明显高于对照点检测值,点位CT1-005石油烃(C10-C40)检测值明显高于对照点检测值,说明上述点位受到企业生产活动影响。
③与历年检测值变化趋势
企业于2025年首次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无历史土壤监测数据。
(2)地下水
******有限公司地块共布设5个地下水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测试项目为: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35项+总铬、钴、硼、石油烃(C10-C40)、甲醇+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化碳、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乙烯、苯、甲苯、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①与评价标准对比:
地块内地下水监测点位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铝、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砷、总铬、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其中pH、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铝、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砷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限值;石油烃(C10-C40)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氟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限值;总铬无评价标准,暂不评价;其他检测因子均未检出。
超标原因分析:
******有限公司年产挤胶枪500万件、梯凳等小型登高设备80万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7年),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显示:评价区域地下水中氟化物、锰、铁、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标准指数均大于1,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企业本年度自行监测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氟化物检测情况与企业建厂前本底值一致,均为超标,且企业关注污染无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氟化物超标因子,上述检测指标超标与企业生产活动无关。
②通过与对照点检测值对比:
地块内各地下水点位与对照点有检出因子一致,各有检出因子的浓度处于同一浓度水平,无明显高于对照点情况。
③与历年检测值变化趋势
企业于2025年首次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无历史地下水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