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市场公开市场调研,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医院医疗责任保险
二、项目内容
(一)基本情况
******医院,医务人员人数:701人(可以动态变动10%),核定病床数量:820张(可以动态变化15%),年度门诊次数:54万人次,年度出院人次:3.5万人次。
(二)保险对象
******医院
2.被保险人员:
(******医院注册执业的医护人员。
(2)经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批评定为医(护、技、药)师、士职称,现在医疗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经考试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的医护人员。
(3)大、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内的医护人员。
(4)对口支援我院的专家、外请来院会诊专家,来我院进修学习医护人员。
(三)诊疗执业范围
从事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执业范围并登记注册,从事西医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公共卫生、口腔类别诊疗护理工作。一般不允许跨类别诊疗,特别情况下对于急诊抢救病人可予以初步救治,并通知有关专科人员到位急救。
(四)保险责任
在本文件列明的保险期间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医疗纠纷事件,在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本文件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文件所指的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环节。
本文件所指的诊疗活动包括所有在我院进行门诊、住院诊疗患者;
******医院来我院对口支援专家、来我院进修的医护人员、外请来院会诊专家、见习医护人员。
三、基本要求
(一)保单年度累计赔偿上限:不低于人民币 210万元;
(二)法律费用:不低于人民币6万元;
(三)每次事故纠纷事件每人(例)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法院判决理赔30万
2.诉讼前调解理赔30万
3.医调委调解理赔或卫健局调解理赔30万
******医院内调解理赔20万
(四)保险期限:3年(第2年、第3年考核后续签)
特别约定:
1.每次事故(医疗纠纷事件)包括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绝对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2.保险人不负责免交医疗欠费的部分。
3.承保医疗机构超过2万元的医疗纠纷案件保险公司需要派理赔人员一同参与处理。
4.“法律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包含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中。
5.本保单医护人员一年变动人数不超10%,保费不做调整(人数变动指被保险机构医护人员外出进修及外院到被保险机构进修、规培人员)。
6.本保单的理赔方式包括以下四种,被保险人可选择任意其中一种方式。
(******法院等判决理赔
******法院判决被保险应支付的赔偿金额,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
(2)诉讼前调解理赔
******法院判决,在诉讼前庭外调解,并制作诉前调解协议书,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
(3)第三方调解理赔、卫健局调解理赔
******委员会等第三方调解、卫健局调解,并制作医调委和解协议书,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
(******医院内协商理赔
******委员会认可,可能存在医疗不足行为导致纠纷发生,院方与患方通过协商达成谅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每人赔偿限额******法院提起诉讼,被保险人败诉,在医疗损害责任每人赔偿限额范围内,保险人予以负责赔偿差额部分的费用。
7.追溯期:首年投保不设追溯期,续保按期内发生式向前追溯一年。
8.索赔方式:期内发生且期内索赔方式。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所推荐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五、供应商应递交的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1);
2.承诺函(见附件2);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4.产品报价单和保险服务方案(见附件4,保险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6.法人和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业绩清单(需提供至少2份委托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资格,且具有具有经营医疗责任险种业务资格。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递交,需加盖公司鲜章。
六、报名要求
1.按要求填写资料(请于文末下载附件模板)。
2.纸质资料(一份):将资料按******医院或现场递交。
★3.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视为无效(由此产生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七、调研安排
******医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开展调研工作,请保持预留通讯畅通,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调研。
******办公室。
3.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 0827-******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4.接收资料(包括纸质资料)截止日期:2025年5月29日17:30(北京时间)。
******医院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