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乡小东河盖板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1
项目名称:塔山乡小东河盖板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5100.00元
最高限价:652416.68元
采购需求:盖板涵11处、清淤总长180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容(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日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4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再注册。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欣蕗园一区6-8号楼F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红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