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见附件)。
项目名称:药品研发项目
项目地址:江苏省 南京 江宁区 龙眠大道888号3号楼301室(江宁高新园)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于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888号3号楼301室租赁实验室1061.53m2建设药品研发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乳膏剂、软膏剂、凝胶剂的研发。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5 年 5 月 20 日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批稿)
******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药品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