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鼎城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常德市鼎城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常鼎农建发(2019)1号)精神,拟在产业园内择优遴选“常德香米”优质原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请符合资质的常德香米授权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参与项目实施主体遴选。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5日
联系人:姜琴,联系电话:******
附件:
1.“常德香米”优质原粮示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办法及评分标准
2.“常德香米”优质原粮示范建设项目建设要求
3.“常德香米”优质原粮示范建设项目验收及补贴办法
******农村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1
“常德香米”优质原粮示范基地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办法
为认真实施好鼎城区国家现代农业应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常德香米”优质原粮示范基地项目,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实施质量和实施效果,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遵选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个产业园相关乡镇遴选1家项目实施主体。
第二条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产业园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稻米生产加工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具有千亩优质稻种植能力,并与产业园内的常德香米授权企业签订收购加工合同,结合自己的技术人员、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向产业园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后,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资质审核小组,对照“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标准”,对申报主体进行打分,按得分80分以上确定实施主体。
******服务中心根据项目实施主体的技术人员、机械设备、服务人员、服务场所、服务能力等,对下达示范片建设面积、建设区域。
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主体资质及 | ******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记10分;注册登记时间2年以上,记5分,未满2年记0分;两年从事优质粮油基地建设,记5分,无台账或只有1年的台账不记分;市级示范社计5分,省级及以上示范社计10分 | 提供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前两年有优质粮油基地建设面积台账和物资购买发票复印件、作业服务 | |
2 | 基地面积 | 申报主体有能满足申报优质粮油基地建设面积,并相对集中连片,最多记20分,不足和不连片按比例记分。 | 申报主体成员面积台账。 | |
3 | 机械设备(20分) | 满足优质原粮示范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各环节设备,记20分,不能满足按比例记分。 | 提供机械设备台账、发票复印件。 | |
4 | 经营管理 | 组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营档案和财务档案齐全,有服务工作计划、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每项计5分,最多记20分. | 提供申报主体管理制度、财务情况、近两年相关管理资料。 | |
5 | 技术支撑 | 技术指导为农艺师计5分,副高及以上农艺师计10分。 | 提供技术人员聘用合同、资格证书复印件 | |
合计 | 100分 |
附件2
“常德香米”优质原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要求
“常德香米”优质原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是在产业园内集中连片建立玉针香高档优质稻晚稻标准化生产基地,保证常德香米原粮质量及供应稳定,助力常德香米品牌做大做强。
项目建设要求如下:
******服务中心填报《鼎城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请表》《鼎城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审批表》《项目实施技术方案》《项目绩效目标表》《真实性承诺函》。
2.落实基地面积。示范片建设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得低于300亩。
3.签订订单收购或加工合同。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与常德香米授权企业签订稻米收购或代加工合同、或自己具有加工能力。
4.种植优良品种。示范片全部为双季晚稻,种植“玉针香”。
5.推广标准化生产。要求做到“统一品种、统一生产模式、统一技术规范和统一指导服务”,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使用率达100%。
6.推广环保施肥。着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侧深施肥和秸秆还田,示范片区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100%,秸秆直接还田率达60%以上。
7.推广绿色防控。纵深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综合利用性诱剂、生物农药和高效植保机械等绿色防控措施,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化学农药用量。示范片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100%。
8.推广全程机械化技术。以机插、机防、机烘为重点,推广机耕、专业化育秧、机插、机防、机收、机烘全程机械化作业技术,提高水稻生产效率和现代化水平。示范片区机耕机防机收机烘等机械作业率100%。
9.完整记录提供经营档案。主要包括:
①土地流转合同;
②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购买凭证:
③耕、种、肥、水、防、收、晒、储等完整的生产经营档案;
④苗情、病情、虫情记录;
10. 生产成本控制与目标产量: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物化投入和机械作业费不超过750元;平均亩产稻谷:400公斤;
11.稻谷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100%。
附件3
“常德香米”原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及补贴办法
为切实抓好常德市鼎城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保证常德香米原粮质量及供应稳定,持续扩大常德香米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验收内容
1.面积核查。一是采取现场核实、入户调查、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验收核实。从每个项目实施主体提供的基地面积台账中随机抽取10~20户,现场或电话调查其示范片面积吻合率。如果核查结果与实施主体提供的台账面积不符,超过的基地面积不予认可;不足的基地面积按样本吻合率扣减基地面积。二是以每亩400公斤的玉针香干谷产量交售常德香米企业为最终面积考核依据。
2.资金投入核查。查看购买物资发票或凭证。
3.资料核查:核查验收资料是否按项目要求提供全面,资料不全不予通过。
第三条经验收核实后,由验收核实组提交结论,验收核实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条财政补贴资金按不超过1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专业化防治、机械化作业、烘干服务等)。
第五条财政补贴资金需提供服务发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