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黄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TXXC******001
2.项目名称:黄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单价为324元/吨。
5.最高限价:单价为324元/吨。
6.采购需求: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或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对黄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运输及处置等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需自行勘察现场,了解现场平面布置,地形,管线等相关内容。
7.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污泥运输及处置费给乙方,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于次月10日前付款。
8.服务期限:三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污泥处置资格的处置单位,须提供江苏省内环评及批复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有限公司。
3******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材料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联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发送相关招标资料。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9点30分止(北京时间);
2.******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介: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其他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黄桥镇永丰南路318号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李 浩
电 话:******
******有限公司 刘虎啸
电 话:******
2023年7月7日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箱: (必填项)
受委托人(二): 职务:
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一): (签字)
受委托人(二):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