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水利发展资金古蔺县玉龙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补遗文件(第1次)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原工程量清单作以下变更:
1、原工程量清单中“1.2.1.4 ******5019 表土剥离 计量单位㎡”现变更为“1.2.1.4 ******5019 表土剥离 计量单位m3”。
2、原工程量清单中“3.2.27 ******5071 闸阀”现变更为“3.2.2.7 ******5071 闸阀”。
3、原工程量清单中“3.2.2.10 ******5074 DN200”现变更为“3.2.2.10 ******5074 DN200 PE管道(1.6MPa)”。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06月03日18时30分。
******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保函或保单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银行电子保函开标日期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古蔺县水土保持站
2025年5月19日
承诺函
古蔺县水土保持站: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2025 年水利发展资金古蔺县玉龙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及《2025 年水利发展资金古蔺县玉龙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补遗文件(第1次)******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对本项目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5年5月20******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2.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