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保健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
三、 采购项目名称: ******保健院全自动电泳仪、微量元素分析仪、全自动血型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设备采购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全自动电泳仪
预算金额(元): 500000
数量: 1
单位: 台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中国境内无法获取国内无满足技术要求的产品。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01 | 赛比亚 | 法国 |
02 | 海伦娜 | 美国 |
七、 申请理由: 中国境内无法获取国内无满足技术要求的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林庆芳 | 副主任技师 | ******保健院 |
岑定善 | 副主任医师 | ******医院 |
黄锦康 | 高级工程师 | ******医院 |
党业天 | 副主任医师 | ******医院 |
周喜明 | 律师资格 | ******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进口设备硬件选材优、工艺好、加工精细、质量可靠、安全有效、故障率低、维修方便、临床治疗效果好、灵敏度高、核心技术在同类设备中领先、结果准确、可靠、操作便捷、使用寿命长,并可以降低医疗风险,国内目前还未有类似设备,专家组一致意见,在采购人资金许可情况下,建议可以采购全新的进口设备。此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禁止进口货物目录》中禁止或限制进口的产品,专家组一致建议采购全新全自动电泳仪设备。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保健院
联系人: 杨继棒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 广西贺州市钟山县西路35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赵主任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贺州市钟山县兴钟中路10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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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论证公告附件.docx (774.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