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薪安吉林”活动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117号)部署和要求,经过项目申报、现场评审等环节,拟认定“东丰国际梅花鹿产业创投园项目(二期)”等两个工程项目为东丰县“薪安项目”,现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1 |
东丰国际梅花鹿产业创投园项目(二期) |
******有限公司 |
2 |
东丰县南屯基镇、小四平镇、大阳镇、横道河镇侵蚀沟治理工程 |
******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5日起至9月30日止。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向东丰县人社局行政执法科反馈。
反馈电话:******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5日
来源: 时间: 初审:姜鹏 复审:张国栋 终审: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