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泰州段(含泰州南站与沪渝蓉高铁同步实施工程)征地拆迁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泰州段(含泰州南站与沪渝蓉高铁同步实施工程)征地拆迁跟踪审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泰州市铁路建设服务指挥部。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新建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泰州段(含泰州南站与沪渝蓉高铁同步实施工程)征地拆迁跟踪审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盐泰锡常宜铁路泰州段全长约172公里,总投资496亿元,涉及泰州三市三区29个镇街,共需征地约6241亩,拆迁房屋约127万平方米。
2.2 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YTXCY-TZDSJ-1标段;YTXCY-TZDSJ-2标段。
YTXCY-TZDSJ-1标段服务内容为:新建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泰州段兴化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含泰州南站与沪渝蓉高铁同步实施工程)征地拆迁跟踪审计。本标段所涉及征地拆迁包干费用为319321.94万元。
YTXCY-TZDSJ-2标段服务内容为:新建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泰州段姜堰区、泰兴市、靖江市征地拆迁跟踪审计及市本级工作经费审计。本标段所涉及征地拆迁包干费用为285227.59万元。
2.3 服务期限:
从发包人通知要求进场开始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预计时间自2025年7月开始,咨询服务期约6年)。
2.4 服务内容
跟踪审计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征地拆迁范围、数量现场核查,核对地方拆迁签认资料的真实性。
(2)全面审核征地拆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对征迁数据应进行分类统计(如房屋、企业等),对征地拆迁资料及档案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和提出审计意见。全程参与特殊事项拆迁补偿的相关谈判,确保补偿内容、标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核查征地拆迁的各项手续、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合规合法。
(4)审核地方政府资金到位情况。
(5)按招标人要求定期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专项审计。
(6)协助招标人做好征地拆迁验工计价工作。
(7)按有关规定,对地方服务盐宜铁路征地拆迁机构的设置及工作方式的合理性、规范性提建议或意见。
(8)协助招标人做好概算调整、清理工作。
(9)提交审计报告及其它相关咨询意见,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等问题,及时书面报告招标人。
(******集团完成法定审计工作。
(11)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与征地拆迁有关的跟踪审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时间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依据)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征地拆迁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线性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跟踪审计或第三方审价项目(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报表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依据)。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投标人处注册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2)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时间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依据),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征地拆迁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线性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跟踪审计或第三方审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报表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依据);
(3)社保要求见本公告3.1.6条款。
备注:线性工程是指空间上呈长距离带状分布、具有连续延伸特征的工程项目。
3.1.4 其他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审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不少于5人(含5人),其中现场驻场专业审计人员不少于4人(含4人)[至少包含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注册会计师];实际需求人数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增加。
(2)社保要求见本公告3.1.6条款,其中注册会计师可外聘,附协议。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厅信用等级考核(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含暂C)及以上,无本系统信用评级的,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确定信用等级。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6社保要求
(1)拟投入项目的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除外聘的注册会计师外),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2025年2月-4月中任意一个月。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及其他人员不得为退休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禁止转包,不允许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允许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按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如投标单位在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有限公司盐泰锡常宜铁路拆迁及征地(概算第一章)第三方审价项目涉及泰州市域范围的)等单位有关联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铁路建设服务指挥部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3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523-******
******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23-******
8、其它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审计人员等主要人员(外聘的注册会计师除外)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5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 2025年5月30日9:30,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 9:30。
8.6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对第二信封进行解密,系统根据通过第一信封投标人情况自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6月24日上午9点00分,解密截止时间 2025年6月24日上午10:00。
2025 年 5 月 30 日